关于盐田区人力资源局关于提供第三方担保材料的通知
深圳市盐田区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担保材料提交流程
来源:深圳市盐田区人力资源局发布时间:2019-01-09
根据《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深人社规〔2018〕17号)规定,自2018年12月1日起,深圳市所有在建工程及新建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企业需按照要求及时缴存工资保证金,并将相应担保材料(即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单保函或建设单位担保等第三方担保材料)提交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为确保盐田区各施工总承包企业在缴纳工资保证金后,能及时提交担保材料,现将担保材料具体提交流程公布如下:
一、担保材料接收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深圳市盐田区人力资源局劳动监察大队 ;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088号区行政中心大楼431办公室;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25228423、25228431;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9:00-12:00,14:00-18:00。
二、施工总承包企业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1.担保材料,即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单保函或建设单位担保等第三方担保材料(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委托书(需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提交方式
盐田区各施工总承包企业开工前,在按照要求办理担保材料后,由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材料前往深圳市盐田区人力资源局劳动监察大队提交即可。劳动监察大队负责对提交的资料进行现场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接收并出具相关回执。
附件: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落实工作互动问答
深圳市盐田区人力资源局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