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HN201606号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
受益人:淮南市市政管理处(安徽省淮南市朝阳路35号)
日期: 2016年11月18日
投标保函编号:
为满足XXX公司(以下简称投标人)响应HN201606号 “投标邀请函”和邀请,于2016年11月24日参加为淮南市市政管理处实施八公山涧沟土建工程的投标需要,深圳坪山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此无条件地和不可撤销地保证,在收到贵方书面要求后即向你方支付无追索权的人民币壹佰伍拾陆万元整。该保证对本行、本行的继任人、受让人都具有拘束力。贵方的书面要求应说明以下事项:
(1)投标人在其投标函所述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了其投标文件;或
(2)投标人在其投标函所述的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业主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i)未能或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或(ii)未能或拒绝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本保函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失效:
(1)如果该投标人中标,则在我行收到该投标人签署的合同副本和按该投标人旨意而开具给贵方的履约保函副本;
(2)如果该投标人没有中标,则在我行收到贵方发给该投标人关于中标人情况的通知书副本时,或在该投标人的投标有效期届满28天后,以先到者为准。尽管前述,本保函有效期最迟不得超过2017年04月24日。
因此,任何根据本保函提出的付款要求都必须在上述日期前送达我行。
保证人(盖章):深圳坪山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XXX
单位地址:深圳市XXX
邮政编码:518XXX 电话:0755-XXX 传真:0755-3283XXXX
日期: 2016年11月XX
(本保函失效后,请将原件退回我方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