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担保保函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担保保函
保函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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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广州市建设领域施工企业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被保证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需依法存储¥*****元(金额大写:人民币*****)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应被保证人申请,我司(深圳市信安工程担保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石潭路132号三层E3462房)兹开立以贵局为受益人,金额不超过¥*****元(金额大写:人民币*****)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保函,保证被保证人支付所承包工程项目豪景花园小学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款项。
我司保证在收到贵局出具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通知书》及本保函正本原件5个工作日内,在上述担保金额范围内,根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通知书》向贵局承担担保责任。
本保函有效期自*****日起至*****日止。本保函超过有效期、担保义务履行完毕或开立新保函,本保函即行失效,无论本保函是否退回我方注销。
保证人(盖章): 深圳市信安工程担保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石潭路132号三层E3462房
邮政编码:510430 电话:
日期:2024年01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