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旅游公司,可以不交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吗?
问:我们是旅游公司,可以不交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吗?
回答:可以不交,但是需要向作出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依法取得的担保额度不低于相应质量保证金数额的银行担保的保函,保函(旅行社质量保证金银行担保承诺书)复印件报州文旅局市场管理科留存备查。
信息来源:
怒江州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补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补充通知
各县(市)文化和旅游局,各旅行社企业:
根据省厅相关工作要求,现将补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相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2021年3月31日前审批成立的旅行社符合《旅行社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本次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缴存数额按交纳或者补足质量保证金总额的50%补足。2021年3月31日以后审批成立的旅行社须足额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20万元。
(二)旅行社企业可以在文化和旅游部指定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兴业银行)开设专门的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质量保证金,或者向作出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依法取得的担保额度不低于相应质量保证金数额的银行担保的保函,保函(旅行社质量保证金银行担保承诺书)复印件报州文旅局市场管理科留存备查。已正常存入质保金的旅行社和分社请将整套资料(存款单据、协议书)复印件交到州文旅局市场管理科留存备查。
(三)因云南省不在全国开展通过保险形式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试点地区范围,故旅行社不可通过保险形式缴纳保证金。 怒江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