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按时补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通知

各镇(街)宣传教育文体旅游办、松山湖宣传教育文体旅游局、滨海湾综合办公室,市旅行社行业协会,各旅行社: 根据《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用好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进一步支持旅行社恢复发展的通知》(粤文旅市〔2021〕192号)、《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延长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补足期限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此前享受暂退或暂缓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政策的旅行社,补足保证金期限为2024年3月31日前。现就补足保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法律 … 继续阅读 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按时补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