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又减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显实效
2004年起,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政策密集出台。2004年初的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进城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已经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2005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工作的通知》,强调要切实维护农民进城就业的合法权益。
维护农民工权益,首当其冲的就是要严厉打击各种违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2006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在中央关于农民工首份全面系统的政策文件中,针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意见首先提出要对重点监控的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
施行以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一直都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重要手段之一。它要求施工企业事先支付工资保证金,以用作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时备用的垫付基金。
在试行与推广的过程中,这一制度也逐渐得到了完善。其中,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纳办法最为突出。
1政策演进
工资保证金制度,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失信企业的欠薪影响,却也给诚信企业带来了不小的资金压力——所缴纳的工资保证金本质上属沉淀资金,不仅直接影响资金流动,而且间接提高融资成本。
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纳办法,便酝酿于这一现实背景。
2013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首次提出要完善差别化工资保证金缴纳办法。
这一创新尝试,将工资保证金制度与企业工资支付诚信机制相结合,赋予了保证金制度以企业信用管理的新高度:运用“优奖劣惩”的信用机制,有助于在行业内营造诚信氛围。
此后,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纳办法不断完善。
2016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就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做出全面指示,指出要对一定时期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实行减免措施,而对一定时期内发生过工资拖欠的企业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2017年11月,人社部联合住建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与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意见》,继续细化了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比例:
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比例
对缴存企业连续2年未发生拖欠工资行为的,可降低缴存比例,降幅不低于50%;对连续3年未发生拖欠工资行为的,可免于缴存工资保证金。
而对缴存前2年内发生过拖欠工资行为的,工资保证金缴存比例适当提高,增幅不低于50%;对因欠薪被纳入失信黑名单的,增幅不低于100%,其提高比例后的缴存金额不受缴存金额上限限制。
工资保证金缴存实行差别化动态监管,不仅显著降低了企业的压力,而且鼓励、引导企业诚信经营、规范运作——通过监管和奖惩激励企业加强用工管理,避免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
2地区落实
施行至今,差异化缴存办法在不少地区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以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为例。2018年上半年,该县审批通过免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项目为9项,免缴金额达2921.87万元;减半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项目为1项,减半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4.25万元,为诚信企业减轻了一定的经营压力。
这一机制也在地区政府的支持下得到了创新优化。
湖北省黄石市将企业工资支付信用与投标管理相结合,不仅提高了欠薪企业的保证金缴纳比例,而且限制了其投标活动。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对3年内发生拖欠工资案件或因拖欠工资发生群体性事件的施工企业视其情节严重程度在评审时按不低于总分值的5%予以扣分;对存在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的企业取消投标资格。
广西省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上首创了三方监管模式。
2018年起,施工企业需在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该账户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施工企业与开户商业银行签订资金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三方共同对资金账户进行监管。开户商业银行需对资金账户的资金缴存、流动情况进行监管,监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需对企业进行社会信用ABC等级评定,并根据等级落实差异化缴存。
通过将保证金监管与企业监管职责分离,三方监管模式有力地保障了工资保证金的资金管理,更好地维护了企业和农民工的权益。
而无论是限制欠薪企业的投标活动,还是针对保证金进行三方监管,各地政府都在不遗余力地鼓励企业诚信经营,也尽心竭力地减轻了企业负担。
3形式迭代
除了细化缴存阶梯、创新管理机制外,政府还大力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推动企业减负。
2018年7月,住建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实施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简称《意见》),首次提出要推行差别化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在减轻企业负担上实现了全新突破。
根据意见,施工企业可选择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以及工程保证保险代替现金保证金。
这直接降低了施工企业的资金成本。以一项造价五千万元的工程项目为例,在工资保证金为120万的情况下,企业向银行融资的年成本约为7万元。而若用保证保险代替保证金的话,每年保险公司仅需向企业收取保证金3%的手续费,因此年成本约为3.6万元,直接节省了二分之一的资金成本。
这还进一步降低了施工企业的欠薪机会。《意见》鼓励保函开具者提前预控农民工工资支付风险。在这一点上,保证保险尤其是保函中的杰出代表:在开具保函前,保险公司便会对投保企业进行支付信用和履约能力的审查;在开具保函后,保险公司也会跟进履约情况,甚至在施工企业违约前主动干预,最大程度上降低了欠薪机会。
差异化缴存办法细化、创新与完善的背后,是政府实实在在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的初心,更是切切实实降低施工企业经济负担的始终。相信随着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的全面推行,政府的初心与始终也能得到更完美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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