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五项制度“重拳”清欠 着力抓好今年建设领域清欠工作
湖北五项制度“重拳”清欠 着力抓好今年建设领域清欠工作 |
日前,湖北省建设厅组织召开了全省建设领域清欠工作会议。今年,该省将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5项制度,加大清欠力度,着力抓好建设领域清欠工作。 据了解,去年以来,湖北省着力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问题,不断强化建筑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有效遏制了拖欠行为的发生,清欠工作成效显著。全年共受理拖欠工程款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例597件次,涉及人数21533人,涉及金额7.72亿元,清算率在80%以上。 为巩固清欠成果,防范新的拖欠,湖北省今年要求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5项制度,着力抓好建设领域清欠工作。一是严格项目审批,执行项目资本金制度。在项目审批与核准时,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切实做到量力而行,不得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建设。二是加快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立工程担保制度。全面推行工程担保和索赔制度,营造有利于建筑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环境。三是严格规范企业用工和农民工工资发放,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之前,建筑企业应提供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相关机构出具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或保证书,或按工程合同造价在专门指定银行账户中限额置留一定比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资金,确保农民工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四是加强对违法用工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投诉举报的处理工作,实行农民工权益告知制度,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五是加强工程承发包管理,完善工程结算制度。各级建管部门要加大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力度,加强建设工程的承发包管理,实行招投标和工程计价联动管理,严格执行企业法人承包和市场准入制度。
摘自《中国建设报》2009.04.04 记者 胡贵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