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多措并举扶持建筑业
温州市住建委三举措完善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 |
为全面落实李克强总理就农民工欠薪问题必须反复抓、抓到底的指示要求,切实做好建筑领域农民工欠薪处置事件,优化发展环境,温州市住建委认真部署,采取措施,杜绝因欠薪引发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企业可自主选择保障金托管银行。2016年12月,该市住建委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完成了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从市人力社保局移交工作。从2017年开始,温州市住建委为进一步完善温州市区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管理工作,决定由原先存入指定银行改为凡在温设立经营网点的银行,企业均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银行进行保障金托管业务,让企业办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业务时手续更加简单,更加省时省心省力。 二是逐步推行保障金区域统筹管理。根据省建设厅、省人力社保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在该市逐步推行“一地缴纳,全市通用”,工资支付保障金实行统一缴存、专项支取、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挪用、减免。同时,合理调整保障金缴存标准。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逐步降低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缴存比例和返还标准。 三是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结合现阶段欠薪事件处置工作中的经验,市住建委将持续加强对在温承揽业务的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缴存管理,实行动态监管,一旦当建筑业企业存在拖欠、克扣工资事实,且资金一时难以落实的,将采取行动,保障农民工工资的及时发放,并对违反保障金管理办法企业的加大惩戒力度,规范行业的发展。 摘自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2017.02.13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