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新举措规范招投标市场
温州新举措规范招投标市场 |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近日,浙江省温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推出一系列改革新举措。 其一,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投标。一是建设工程项目中标公示期间,加强对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的审核。二是对中小型房屋建筑且工艺不复杂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项目,规定招标时不设业绩条件,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技术标评审采取通过式并不计入总分,商务标推行评标基准价抽签法。 其二,规范项目负责人管理。对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中标不能开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或提供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合格的竣工报告,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可承接新的工程项目。 其三,建立工程项目履约保函额度浮动机制。工程项目履约保函担保额度按照工程实施进度实行动态调整,工程完成地基基础的,保函额度可减少35%,工程完成主体的,保函额度可再减少35%。 下一步,温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加强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建筑业企业招投标信用评价体系,制定量化细则,对企业在建筑市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行为进行诚信评价,并将诚信评价结果与招投标挂钩。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4.06.28 施震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