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启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
今年5月,浙江作为全国唯一一个省域改革试点,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眼下,这项改革在温州有了实质性进展。
近日出台的《温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审批领域的这个“老大难”问题开刀。
到2018年10月底,除了负面清单内工程建设项目外,我市实现政府投资项目和核准目录内企业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控制在70个工作日以内,小型企业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控制在30个工作日以内。
工程建设项目分六类,审批时间分类管理
改革后的项目审批究竟有多快呢?以企业投资开发房地产项目为例,包括从项目备案到开工,以及从竣工验收到首次不动产登记,全流程审批时间在70个工作日就能完成。
从企业拿地后,申报项目备案和设计方案审查开始计算,到完成首次不动产登记,这当中涉及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三个阶段,分别为18个工作日、21个工作日、27个工作日。
今年5月,浙江省今年被国务院列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地区。按照国务院的工作要求,2018年,试点地区要将审批时间压减一半以上,由目前平均200多个工作日压减至120个工作日。
根据8月27日印发的《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截至今年年底,杭州一般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将压减至100个工作日以内。
而此次“温州版”的改革方案中提出,纳入改革范畴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我市范围内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由国家、省级部门审批的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与此同时,改革也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招投标等其他类型事项。同时,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公共设施接入服务和首次不动产登记。
根据投资类别、项目类型和规模,将我市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分为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政府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核准目录内的企业投资项目、企业投资民用建筑工程项目(除小型企业投资项目外)、工业类企业投资项目(除小型企业投资项目外)、小型企业投资项目(包括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项目)等6类,分类确定审批事项和流程。其中第1、2、3类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第4、5类项目控制在70个工作日以内;第6类项目控制在30个工作日以内。
当然,列入“负面清单”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在这个时间限制范围。负面清单内工程建设项目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审管办、各审批职能部门制定负面清单,原则上包括对城市景观风貌影响重大的地标性工程、跨大江大河的工程、需报省级及以上部门进行技术论证的工程、超限高层建筑、设计等级为特级的民用建筑等重大复杂工程。
取消或合并了一批审批事项
以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复杂,涉及部门多,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较为突出,审批效率不高。产生这些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不规范、不科学、不统一,前置审批、串联审批事项太多,有的地方还存在审批事项互为前置的现象。
这次改革提出,要彻底改变过去串联审批、多头审批的模式,打破部门藩篱,重新梳理设计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大力推行并联审批,全面提高审批效能。
在精简一部分审批事项的同时,此次改革还取消或合并了一批审批事项。
其中,包括取消初步设计审查事项,设计方案审查通过后,直接开展施工图设计;取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事项,取消民用建筑的节能评估,设计方案中设置民用建筑节能篇章,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参与方案联审时一并进行审查,出具的建筑节能审查意见纳入设计方案审查批复,后续在施工图设计落实,不再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不再单独进行民用建筑节能评估;取消施工合同(含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备案事项、预算价备案事项;取消单独办理的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人防质量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联合办理;取消施工许可条件中的资金证明、无拖欠工程款承诺书等条件;取消“重大危险源远程监控系统”安装事项、建设单位支付保函、承包商履约保函、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前置条件,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通过事中事后监管核查;取消单独办理的房屋建筑工程附属的燃气工程、道路工程、环境卫生设施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等专项竣工验收备案环节,与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一并办理;企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可以自主决定发包方式;将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查、气象设计审查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相关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等等。
摘自 《温州都市报》 2018.08.30 记者 吕进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