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招投标中,保函有效期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 “第三十七条 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
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三十天。”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 “第三十七条 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
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三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