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铜仁至玉屏铁路站房工程建管甲供 物资设备(电扶梯、空调)招标公告招标编号:TW-2016-60

新建铜仁至玉屏铁路站房工程建管甲供

物资设备(电扶梯、空调)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W-2016-6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铜仁至玉屏铁路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贵州省人民政府以《关于新建铜仁至玉屏铁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3〕5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铜玉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贵州省及银行贷款等,招标人为沪昆铁路客运专线贵州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建管甲供物资设备(电扶梯、空调)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新建铜仁至玉屏铁路工程位于贵州省铜仁地区,北起渝怀铁路铜仁站,与铜仁车站共站。线路自铜仁站站房侧引出,沿渝怀线右侧并行,穿铜仁一号隧道、越锦江后,线路连续紧坡而上,经铜鼓坡、杨家坳至万山特区老山口,设万山站。出万山站后,沿铜仁至大龙高速公路南下,从田坪镇西侧跨S201省道,经五里桥分左右线引入在建沪昆铁路客运专线,设大宗坪站。正线(左线)建筑长度47.711km,右线建筑长度46.914km(其中右线绕行长10.914km),全线桥隧总长度为35.205km(左线拉通),桥隧长度占线路总长73.79%,设计行车速度200km/小时。本次招标涉及共2个车站,分别是铜仁、万山。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电梯 DT-01包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3.1.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或者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供应(或生产)自动扶梯或相应产品;

3.1.2认证和许可要求:制造商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乘客电梯生产制造A级许可证;自动扶梯生产制造B级许可证;同时,制造商须具有A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1.3生产能力要求:制造商须具有5年及以上同类招标产品的制造经验,自动扶梯生产制造许可证批准制造的提升高度不小于本次招标设备的提升高度;客货两用梯须提供载重2000kg产品的型式试验合格报告;

3.1.4财务能力要求: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用于申请合同的营运资金不小于2000万元人民币;2013-2015年每年主营业收入(垂直电梯及自动扶梯设备营业收入)不应小于250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3-2015年经过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制造商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0环保体系认证及ISO18000安全体系认证(提供相关证书);

3.1.6供货业绩要求:制造商须具有近五年在国内铁路站房、地铁、机场等大型公共交通项目业绩,并提供类似规格产品至少3个销售合同(每个合同额不小于3000万元人民币)。提供供货合同有效扫描件、到货验收证明文件(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并提供一份及以上最终用户出具的电扶梯设备运行良好证明材料,材料需加盖用户单位公章;

3.1.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投标人应附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说明。

3.1.8其他要求:

3.1.8.1制造商在本次招标设备使用地设立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已受理具有A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的分支机构,并设有固定可靠的售后维护中心;电梯安装人员应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上岗证;

3.1.8.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及授权制造厂(OEM)投标;

3.1.8.3投标人应在设备验收移交前办理产品特种设备备案手续;

3.1.8.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开标之日起前1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1.8.4制造商在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2空调 KT-01包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3.2.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或者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供应(或生产)空调整机或零部件产品;

3.2.2认证和许可要求:制造商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许可证管理范围之内;

3.2.3生产能力要求:制造商须具有5年及以上招标设备的制造经验;

3.2.4财务能力要求: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且2013-2015年年平均主营业收入达3亿元人民币及以上;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3-2015年经过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2.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制造商需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0环保体系认证和ISO18000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

3.2.6供货业绩要求:必须具备2013年至今招标同类型设备单笔销售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国内大型铁路站房、地铁、机场等大型公共交通项目供货业绩不少于3个(合同中包含屋顶式空调的不少于2个);提供供货合同有效扫描件、到货验收证明文件(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并提供其中一份及以上国内最终用户单位出具的空调设备运行良好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加盖用户单位公章;

3.2.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投标人应附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说明。

3.2.8 其他要求:

3.2.8.1投标人须在本次招标设备使用地设有固定可靠的分支机构或维护中心;

3.2.8.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及授权制造厂(OEM)投标;

3.2.8.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开标之日起前1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2.8.4任何借资质投标、转包的投标、提供虚假或不实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2.8.5投标人应在设备验收移交前办理产品特种设备备案手续;

3.2.8.6制造商在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1.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07日至2016年11月11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spprec.com),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陆“系统登录入口”中的“其他类别项目系统登录入口”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施工图纸等)。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栏目下载)。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技术支持电话:028-86955567。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件500元,售后不退。

  1.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6年12月01日 08 时 00 分至 9 时 0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01日09 时 00 分,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开标大厅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www.chinabidding.com.cn)、铁路建设工程网(网址:www.rebcenter.com.cn)、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址:www.spprec.com)、中国铁路物资采购商务平台(网站:wzcgzs.95306.cn)、成都铁路物资采购商务平台(网址:http://ctwz.cd-rail.com:7001/index.jsp)上发布。

  1. 联系方式

7.1招 标 人:沪昆铁路客运专线贵州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枣山路31号贵州铁道大厦

邮    编: 550003

联 系 人:潘雷、储永浩

电    话:0851-88183732

传    真:0851-88183730

7.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9号

邮    编:100143

联 系 人:沈春波 蒋秋静

电    话:010-51881672  010-51881623  13701167650  18601109546

传    真:010-51881665

2016 年11月04日

附表1

物资需求一览表

招标人名称:沪昆铁路客运专线贵州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TW-2016- 60 包件号:DT-01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收货人 交货状态 交货条件 交货期 备注
1 电梯 见技术规格书 1 新建铜玉铁路铜仁站 中铁七局铜玉铁路站房工程指挥部 完好 见招标文件 2016.12~工程结束 含安装
2 自动扶梯 见技术规格书 4 完好 见招标文件 2016.12~工程结束 含安装
3 自动扶梯 见技术规格书 2 新建铜玉铁路万山站 完好 见招标文件 2016.12~工程结束 含安装
合计 7

 

招标人名称:沪昆铁路客运专线贵州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TW-2016-60 包件号:KT-01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收货人 交货状态 交货条件 交货期 备注
1 屋顶分体式风冷热泵机组(ACSH-WD-1~2) 制冷量/制热量:245.5/187.5kW,风量:41000m3/h;机外余压:500Pa,用电参数:84.6kW/380V ,功能段组成:混风段、表冷段、风机段、出风段、初效过滤段、静电杀菌段 2 新建铜玉铁路铜仁站 中铁七局铜玉铁路站房工程指挥部 完好 见招标文件 2016.12~工程结束 接管尺寸及位置详图纸
2 屋顶一体式风冷热泵机组(ACSH-WD-3~4) 制冷量/制热量:158/166kW,风量:34000m3/h;机外余压:650Pa,用电参数:54.5kW/380V ,功能段组成:混风段、表冷段、风机段、出风段、初效过滤段、静电杀菌段 2 完好 见招标文件 2016.12~工程结束 接管尺寸及位置详图纸
3 屋顶一体式风冷热泵机组(ACSH-WD-5) 制冷量/制热量:76.3/77.2kW,风量:13000m3/h;机外余压:500Pa,用电参数:26.3kW/380V ,功能段组成:混风段、表冷段、风机段、出风段、初效过滤段、静电杀菌段 1 完好 见招标文件 2016.12~工程结束 接管尺寸及位置详图纸
4 屋顶空调机组远程控制面板 放置在消防控制室或综合监控室 5 完好 见招标文件 2016.12~工程结束
5 屋顶式冷热风空调机组 制冷量99.8KW  制热量104.8KW  机外余压500Pa

380v N=40KW

风量:18000m³/h

长*宽*高:3000*2485*2188

重量:1850kg

2新建铜玉铁路万山站中铁七局铜玉铁路站房工程指挥部完好见招标文件2016.12~工程结束
6屋顶空调机组远程控制面板放置在消防控制室或综合监控室2完好见招标文件2016.12~工程结束
合计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1 招标计划批准文件名称及编号 沪昆客专贵州公司关于新建铜仁至玉屏铁路铜仁站、万山站站房工程建管甲供物资设备(电扶梯、空调)招标计划的批复 沪昆计财【2016】131号
1.1.2 招标编号 TW-2016-60
1.1.3 招标人 名  称:沪昆铁路客运专线贵州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枣山路31号贵州铁道大厦

联系人:潘雷、储永浩

电  话:0851-8183732

1.1.4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9号

联系人:沈春波

电  话:010-51881672

1.1.5建设项目名称新建铜仁至玉屏铁路工程
1.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来源:中国铁路总公司、贵州省资本金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招标内容电梯、中央空调主机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1)营业范围要求:见招标公告

(2)许可和认证要求:见招标公告

(3)生产能力要求:见招标公告

(4)财务能力要求:见招标公告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见招标公告

(6)供货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

(7)履约信用要求:见招标公告

(8)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0)其他情形:
①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②投标物资被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③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1.9.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9.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611141700
1.9.3招标人澄清截止时间:201611151700

文件发送方式: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系统。

1.11偏离√不允许

□允许: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11141700
2.2.2投标截止时间201612010900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201611151700分前
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201611151700分前
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1.投标产品型式试验报告;

2.所投产品必须是原厂生产及组装,不得委外贴牌生产的承诺书;

3.承诺招标文件关于评标价评定和合同价确定的方式;

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3.2.3报价折扣不接受报价折扣
3.2.4最高投标限价√无

□有:             

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120
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金额按不少于投标总价的1.5%,但每包件的投标保证金总计最高不超过80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保函。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将银行保函原件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招标人仅接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名称中允许使用“银行”字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由一家支行及以上级银行开具。招标人不接受增加招标人义务、责任的有条件保函。保函有效期应从开标日期起算。如果投标保函由多页组成需加盖银行骑缝章。

①投标保函须与投标文件一起在开标前递交;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4.1.1条款要求密封;

②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应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③招标人保留核实投标保函真伪的权利,投标人及投标保函开具银行有义务配合招标人对投标保函的核查,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函是虚假、伪造的,招标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建议铁路主管部门对投标人实施处罚。

□银行转账。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将款项汇至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会员系统)网上专用账户。

并在(具体时间,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到达下列账户:

账户名称:/

开 户 行:/

账    号:/

3.5.4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13 年至2015
3.5.6近年完成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表(新型物资除外)的年份要求 2013 年至 2015
3.5.6新型物资应提供的技术合格证明文件省、部级及以上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成果评审意见或鉴定证书
3.5.9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及行贿犯罪情况的年份要求诉讼、仲裁: 2013 10 月至 2016 10

行贿犯罪记录: 2015  10 月至 2016 10

3.5.10其他资格内容要求/
3.6.3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函、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物资描述表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其他内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3.6.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2 份. 投标人如中标且招标人要求时,应提供额外要求份数的投标文件。
3.6.4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 1 份U盘单独封装. 电子版应与投标文件正本内容一致,其中投标报价表单独以EXCEL文件形式保存。
3.6.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采用胶订、平订或线订等,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方式。
4.1.4封套上写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和投标人全称,须注明“在201612010900分前不得开启”字样
4.2.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201612010800分至0900
4.2.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开标大厅本项目开标室)
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

□是

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612010900

开标地点: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开标大厅本项目开标室)。

5.2开标程序(3)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代表检查

(4)开标顺序:按投标文件递交的逆序开标。投标人代表是否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不影响开标记录的效力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技术、经济等专家比例:不少于成员总数的四分之三

技术、经济等专家确定方式:交易中心随机抽取

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名

7.2.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www.chinabidding.com.cn)、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址:www.spprec.com)、成都铁路物资采购商务平台(网址:http://ctwz.cd-rail.com:7001/index.jsp)上发布。
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10%

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函或银行转账。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51.中标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以电汇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2.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包件向中标人收取,以包件中标金额为计算依据,根据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计费方式和货物标准费率计取,请各投标人自行查询该文内容。

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户    名: 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北京永定路支行

银行帐号: 110060779018150040755

2.2澄清修改文件解释顺序:对招标文件两次以上的澄清、修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澄清或补遗为准
3.2.21.出厂单价、运杂费单价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合价和投标总价取整。

2.电梯安装费报价总和不超过275189.40元,否则视为废标。

3.4.31.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国家及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规定执行。

2.根据地方交易中心规定应由招标人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3.中标人应根据地方交易中心规定缴纳招投标交易服务费。

4.评标结束后,向未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且未出现3.4.4款情况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未出现3.4.4款情况的被推荐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5.2开标时将用正本(4.1.1密封件之一)中的投标函唱标。
其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若有前后不一致的条款则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评标办法中若有前后不一致的条款则以评标办法前附表为准;合同通用条款与合同专用条款不一致时则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

招标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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