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中心城区荣盛路南侧芦台经济开发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三期工程投标保函办理
序号 内容规定
1 工程名称:芦台经济开发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三期工程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53650平方米。
招标内容:完成本项目三期工程范围内见证取样及试验检测服务工作。
工程地点: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中心城区荣盛路南侧。
2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及银行贷款
3 投标人资质等级:1、具备省级以上(含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中必须具有见证取样及建筑工程<使用功能>见证取样资质)。
2、省级(含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4 报价方式:包干价报价
5 投标有效期为90天(日历日)
6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6500元整(大写:陆仟伍佰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
注:投标文件中附银行保函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原件。如果未提供原件或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投标保证金无效,其投标将被否决。
7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U盘一份。
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 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叁拾柒万伍仟陆佰元整;小写:¥ 375600 元
10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7日上午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
11 开标时间:2016年12月7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地点: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
1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第五章 评标办法”
13 招标人名称:芦台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庆柱
电话:022-69389418
14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28号中原商业广场B座10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