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银行保函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应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日前,安徽省人社厅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联合发布《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银行保函的指导意见》,将各地成熟有效的经验和做法从顶层设计层面加以梳理提炼并上升为政策规定,进一步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指导意见》包括5个部分,分别是适用范围、银行保函的开立及应用、银行保函的动用及补缴、银行保函的注销和其他事项。在整体结构和内容安排上,坚持循序渐进,既具整体性、又凸显合理性,既体现了国务院文件主要精神、又充分吸收总结了我省实践中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经验与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