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0年售电公司签订市场化交易协议并办理银行履约保函事项的通知
湖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湖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0年售电公司签订市场化交易协议并办理银行履约保函事项的通知
各相关售电公司:
按照《省能源局关于2020年湖北省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能源建设[2020]11号)等文件要求,湖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即日起开展2020年与售电公司签订市场化交易协议并办理售电公司履约保函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 签订市场化交易协议
售电公司在参与2020年市场化交易前,需签订市场化交易协议,协议签署完成后,可依据协议到相关金融机构办理履约保函。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1.签订市场化交易协议的对象为已列入《湖北省售电企业目录》且计划参与2020年市场化交易的售电公司。
2.请售电公司自行下载并签署《2020年度湖北电力市场售电公司市场化交易协议》,详见附件1,打印书面协议一式四份,并于2020年4月27日前以快递形式送至交易中心。
3.交易中心收到售电公司的市场化交易协议后,于4月30日前完成签署。
4.交易中心将签订完成的市场化交易协议以快递形式回寄给各售电公司,各售电公司应在送来的协议中附上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收件地址。
二、办理履约保函
按照《关于加强履约保函管理的通知》(鄂电交易[2019]18号),请拟参与2020年湖北电力市场交易的售电公司凭已签署的市场化交易协议,按0.2分/千瓦时的标准,参照附件2的格式,及时办理“见索即付”的独立履约保函,保函经交易中心审核合格后收取,要求不晚于交易前5个工作日。
售电公司若因“批零倒挂”可能产生违约风险,应在交易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另行补齐“批零倒挂”部分的履约保函额度。售电公司全年提交的履约保函最高额度为200万元(不含“批零倒挂”部分),达到最高额度则无需再缴纳。有关具体
要求如下:
1.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为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颁发金融许可且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财务公司等。
2.履约保函的受益人为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3.履约保函有效期为保函签发日至交易周期结束后两个月,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4.履约保函格式和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
(1)应为见索即付的独立履约保函(无条件的不可撤销);受益人索赔时需凭保函正本和索赔通知,但无需附任何证据或证明性材料,也无须说明任何理由;合同变更不影响银行在该保函中的责任;
(2)保函到期后,保函正本应退回银行注销;
(3)银行电话必填。
除上述必备要素外,售电公司可对保函模板进行适当修改。5.请各售电公司与各银行联系办理履约保函,交易中心不指定任何商业银行。
交易中心收取履约保函的时间以年度交易通知为准。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交易大厅人员:李一瑶,18571576346。
电子邮箱,hbd1jyzx@126.com。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209号宏源电力综合大楼。
附件: 1.2020年度湖北电力市场售电公司市场化交易协议
2.见索即付的独立履约保函模板
湖北电方交易中心道限公司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