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函常见格式大全
投标保函常见格式
1建九条格式 2 河北招标项目常用 3东莞招标项目常用 4佛山招标项目常用 5 国网招标项目常用 6铁路1招标项目常用 7铁路2招标项目常用 8 铁路3招标项目常用 |
投 标 保 函-1建九条格式 保函编号: 致: (下称受益人): 鉴于 (下称被保证人)将于 年 月 日 参加贵方项目编号为 的 的投标,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的投标保证: 一、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币种)¥ 元(小写) (大写)。 二、本保证担保的有效期为自本保函开具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 三、在本保证担保的有效期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索赔: 1.被保证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 2.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施工合同; 3.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四、在本保证担保的有效期内,我方收到受益人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后,将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向受益人支付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 五、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应当说明索赔理由,并必须在本保证担保的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六、本保证担保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 七、本保证担保的有效期届满,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我方的保证责任免除。 八、本保证担保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九、本保证担保以中文文本为准,涂改无效。
保证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 (本保函失效后,请将原件退回我方注销) |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2 河北招标项目常用 保函编号: 致: 受益人
鉴于 申请人 (下称“投标人”)拟参与 受益人 (下称“招标人”)组织的 项目名称 的投标。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人须按规定的金额由其委托的银行出具一份投标保函(下称“保函”)作为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义务担保。 我行同意为投标人出具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的保函,作为向招标人的投标担保。本保函的条件是: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我行将履行担保义务,保证在收到招标人的书面要求,说明其索款是由于出现了上述任何一种原因的具体情况后,即凭招标人出具的索赔款凭证,向招标人支付上述款项。 本保函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或经延长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但最迟不得超过 年 月 日,任何索款要求应在上述期限内交到我行。招标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决定,应通知我行。
保证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本保函失效后,请将原件退回我方注销) |
投标保函-3东莞招标项目常用 致: 受益人 本保函作为 申请人 对 受益人 (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而提供的保函。 我行客户 申请人 (以下简称“投标人”)向我行申请金额(人民币)担保金额 元的保函。我行愿为该投标人承担上述工程项目所需人民币 元不可撤销的支付保证。 我行及其继承人、受让人在此无条件地不撤销并放弃追索权,一旦收到贵单位提出的就下述任何一种事实的书面通知,立即无追索地向贵单位划付上述保证金额以内的全部款项。 一、如果在开标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撤回投标; 二、如果投标人在收到贵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 1、投标人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投标人未能开具可接受的履约担保。 本保函自开标之日起生效,并于投标截止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满后 天内,以及经贵单位与投标人同意并通知我们的延长期内保持有效,除非贵单位同意提前失效。
保证银行(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保函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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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保 函-4佛山招标项目常用 保函编号: 受益人 (招标人): 鉴于 申请人 (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招标文件编号为 的 项目名称 项目投标,应投标人的申请,我行接受投标人的委托,向招标人提供如下的投标担保: 一、本保函担保的最高限额为:(大写) 元整 (¥ )。 二、本保函的有效期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本保函的责任条件: 1、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被通知为中标人后,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投标人中标后不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履约保证; 4、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支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如果投标人出现上述情形之一,招标人可以向我行提起索赔。 四、本保函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行保证:在本保函有效期内,我行收到招标人的书面索赔通知,说明投标人违反本保函责任条件的何种情形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不争辩地向招标人支付本保函限额内相应的担保金额。招标人的上述书面通知应符合以下条件,否则我行有权拒付: 1、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送达我行; 2、通知中必须明确记载索赔金额、投标保函函号、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户名及收款银行并加盖单位公章; 3、单位公章、收款账户户名必须与本保函受益人名称一致。 五、本保函自我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并交付招标人之日起生效。保函失效或我行已向招标人支付本保函担保金额,我方解除保证责任。 本保函不得转让,本保函失效后请退还我行注销。无论本保函正本最终退回与否,不影响本保函依上述约定自动失效。 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保证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
(本保函失效后,请将原件退回我方注销) |
投标银行保函-5电网常见 保函编号: 致: 受益人 本保函作为 申请人 (以下简称“投标人”)对 受益人 关于 (招标编号: ,分标编号: ,包号: )的投标邀请而提供的投标保函。 我们 (银行名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在保函有效期内,一旦在收到贵方提出的就关于认定投标人下述任何一种事项的书面通知(书面通知应由贵方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理人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说明索赔金额和理由)及本保函原件,即向贵方支付累计金额不超过本保函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 担保金额 元的款项: (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中标后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投标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的; (3)投标人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主动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的; (5)投标人串通投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6)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保函自签发之日起生效,直至投标有效期满后止。如果贵方和投标人一致书面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则本保函有效期相应延长。 如果投标人中标,本保函将在上述期满后继续生效,直至投标人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为止。 但无论如何,本保函有效期最迟不得超过 年 月 日。保函有效期届满,我行的责任解除。所有索赔文件必须在保函有效期内送达我行,超过有效期的,我行无义务支付。 本保函未经本行书面同意不得转让。 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任何与本保函有关的争议均需提交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出函银行名称(盖章): 负责人签字: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
投标保函-6铁路局 保函编号: (招标人名称): 鉴于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 年 月 日参加(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物资品种) (包件号) 的投标,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或者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我方承担保证责任。在保函有效期内,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在7日内无条件向你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120天)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
投 标 保 函-7铁路局 保函编号: (招标人名称):
鉴于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 (物资品种)的投标,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或者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我方承担保证责任。在保函有效期内,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在7日内无条件向你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整。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
投标保函-8铁路局 保函编号: (招标人名称) : 鉴于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施工的投标,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不可撤销地保证: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或者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或者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或者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的,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书面通知应由你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且需说明索赔金额及理由)及本保函原件后,在 7 个工作日内内无条件向你方支付累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 万元的款项。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或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后 30 日内保持有效。你方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决定,应书面通知我方。但无论如何保函有效期不得超过 年 月 日。保函有效期届满我行在保函项下自动解除,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上述期限内送达我方。 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任何与本保函有关的争议均需提交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